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音乐喷泉使用管理规定
学院音乐喷泉是学院校园美化亮化工程的组成部分之一。为进一步加强管理、规范使用,为学院文化建设和师生活动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务,制定此管理规定。
一、基本原则
音乐喷泉的使用要与学院宣传文化活动要求和师生需要相符合,要与正常的教学、科研相适应。管理中秉承集中统一、明确职责、规范操作、安全使用的原则。
二、权限及职责
按照学院工作职能分工,音乐喷泉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后勤处负责,主要职责如下:
1.负责喷泉的开启;
2.负责操作员的培训,确保操作员熟练操作;
3.负责设备的维护、保养;
4.负责设备的安全使用;
5.负责对喷泉蓄水池进行定期清理排污;
6.负责在喷泉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。
三、音乐喷泉开启时间
音乐喷泉的使用要以不影响学院的正常教学为前提,保持与学校文化宣传氛围相一致。具体安排如下:
1.每周一至五中午开启1个小时(12:00-13:00);周六、日晚开启1个小时(冬季19:30-20:30夏季20:30-21:30);如遇恶劣天气,不具备开启条件的,暂停开启。
2.遇到重大节日、学校重大活动时,根据需要开启;
3.遇有特殊需求,临时开启。
四、临时开启申报程序
需要音乐喷泉临时开启的单位,请至少提前一天向后勤处提出书面申请。由后勤处通知临时开启。
五、维护保养
音乐喷泉维护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。日常保养是每次开启前进行检查,包括水路、电路、清洁等内容;定期保养主要是指每学期进行水池沉淀物清理和排水保养。
六、操作人员职责
操作员在喷泉开启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:
1.操作人员应做到“三熟悉三会”,即熟悉操作方法、熟悉保养守册、熟悉安全规范;会使用、会检查、会排除一般故障。
2.开启前应检查水位、管道、喷头、控制柜及供电线路是否正常。
3.使用时,注水高度应高于射灯面,必须淹没射灯灯面3-5厘米。
4.定期检查水质清理池中的杂物,定期更换池水,保持清澈干净。
5.使用完毕后关闭控制开关和总电源。
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
2019年10月20日